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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技术实现上很困难

发布时间:2020-01-16 15:49:09    浏览次数:811次

随着我国快速城市化和经济增长使得我国各大城市的人口数量急速扩张,各大城市产生的城市垃圾数量巨大,垃圾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当前我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面临的突出、也是亟待解决的矛盾是处理设施建设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各城市主要以填埋方式处理垃圾,各城市垃圾都面临无地可埋的问题,。另一方面,垃圾填埋造成地下水源、土壤的严重污染,环境生态压力越来越大,垃圾围城也影响了城市的进一步扩容发展。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主要


的任务。此外,部分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水平不高,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是因为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在一些人口密度高、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落地难的现象较为普遍,进一步加剧了能力不足的


矛盾。“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展状况如何,可从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成本化几个角度便可知道。


1、无害化方面,虽然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逐年在提高,2013年已达94.98%,若考虑市辖区的农村部分,则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2.2%。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排放信息缺乏公布,不足以证明连续达标排放,渗滤液超标排放的新闻常诉诸报端。


2、减量化方面,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进展上难有实质性突破。以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为例,2013年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平均为1.11kg,未出现明显下降趋势,这意味着减量化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甚至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人


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并未出现下降。如果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政策无重大进展,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不会有明显减量。


3、垃圾资源化方面,一方面,我国生活垃圾资源化统计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另一方面,资源回收率并不理想。城市间差异较大,进一步回收空间也较大。


现有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中,政府是管理责任的主体,同时也包揽着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工作职责,政府既是法规标准的制订者,也是法规标准的执行者与评估者,当标准做不到时,标准往往就会放低,法规标准成为描述现状而非改进管理的工具,因此在垃圾管理领域,政府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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